熬中藥的禁忌主要有藥材處理不當、器具選擇錯誤、火候控制失誤、水質不達標、時間把握不準等。違反這些禁忌可能影響藥效或產生毒性。
未經炮制的生藥材直接煎煮可能引發(fā)毒性反應,如附子需先煎去毒。藥材清洗過度會導致有效成分流失,如含糖類藥材遇水易溶解。特殊藥材需單獨處理,如阿膠需烊化后兌入藥液。
鐵鋁等金屬器具會與藥材發(fā)生化學反應,如鞣質類成分遇鐵產生沉淀。建議使用砂鍋或陶瓷鍋,其化學性質穩(wěn)定且受熱均勻。現(xiàn)代玻璃煎藥器也適用,但需避免驟冷驟熱導致破裂。
解表類藥物需武火急煎以防揮發(fā)油散失,如薄荷后下。滋補類藥物宜文火慢燉促進多糖類溶出,如熟地黃需久煎。煎糊的藥物必須丟棄,焦化成分可能產生致癌物。
礦泉水中的礦物質會改變藥液pH值,影響生物堿類成分溶出。自來水含氯可能破壞苷類成分,靜置2小時可揮發(fā)。傳統(tǒng)主張用井水或蒸餾水,現(xiàn)代可用純凈水替代。
芳香類藥物煎煮超過15分鐘會失效,如豆蔻需后下。礦物類藥材需先煎30分鐘以上,如石膏要先煎。二煎時間應比頭煎縮短1/3,避免有效成分過度分解。
煎藥后藥液應于當日服用完畢,冷藏保存不超過24小時。服藥期間忌食生冷油膩,避免與茶、蘿卜等解藥食物同服。特殊藥材如人參忌鐵器,需隔水燉服。建議在中醫(yī)師指導下規(guī)范煎藥,服藥出現(xiàn)惡心、皮疹等反應應立即停用并就醫(yī)。日常可配合艾灸足三里等穴位增強藥效吸收,保持規(guī)律作息有助于藥物發(fā)揮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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