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博禾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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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癜病是否使用激素需根據具體類型決定,過敏性紫癜通常無須激素治療,而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可能需要激素干預。治療方案主要有觀察隨訪、抗組胺藥物、糖皮質激素、免疫抑制劑等。
1、觀察隨訪輕度過敏性紫癜以皮膚紫癜為主時,建議限制活動并監(jiān)測皮疹變化,通常2-4周自愈。避免接觸過敏原,可配合維生素C改善血管通透性。
2、抗組胺藥物伴有瘙癢癥狀可選用氯雷他定、西替利嗪等第二代抗組胺藥。這類藥物通過阻斷H1受體緩解癥狀,但無法改變病程進展。
3、糖皮質激素潑尼松、甲潑尼龍適用于關節(jié)腫痛或腹痛明顯的過敏性紫癜,以及血小板低于30×10?/L的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。激素能快速控制炎癥但需嚴格遵醫(yī)囑減量。
4、免疫抑制劑難治性病例可考慮環(huán)磷酰胺、利妥昔單抗,適用于激素無效或依賴的免疫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。治療期間需定期監(jiān)測血常規(guī)和肝腎功能。
患者應避免劇烈運動及可能致敏的食物藥物,紫癜反復發(fā)作或伴隨血尿、腹痛需及時復診評估腎臟及消化道受累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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