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視通常是指視力低于1.0且驗光檢查顯示屈光度為-0.50D或更低的狀態(tài)。近視的診斷標準主要有裸眼視力低于正常范圍、驗光顯示負球鏡度數(shù)、眼軸長度超過24毫米等。
臨床上將裸眼視力低于1.0作為初步篩查近視的參考值。青少年正常視力發(fā)育至6歲時應達到1.0,若學齡期兒童視力持續(xù)低于0.8或與同齡人差異明顯,需警惕近視可能。但視力檢測受環(huán)境光線、視標對比度等因素影響,需結合驗光結果綜合判斷。
通過散瞳驗光確認屈光度是診斷金標準。當球鏡度數(shù)達到-0.50D即被定義為近視起點,-0.50D至-3.00D屬于輕度近視,-3.25D至-6.00D為中度近視,超過-6.00D屬高度近視。部分調節(jié)痙攣可能造成假性近視,需通過散瞳驗光鑒別。
眼軸測量是評估近視進展的重要指標。成人正常眼軸約23-24毫米,每增加1毫米對應約-3.00D屈光度變化。兒童眼軸超過同齡均值1毫米以上,或年增長超過0.3毫米,提示近視進展風險。角膜曲率與晶狀體代償能力也會影響最終屈光狀態(tài)。
典型近視癥狀包括遠視力模糊但近視力正常、習慣性瞇眼、視疲勞等。兒童可能表現(xiàn)為看電視湊近、抄寫時趴桌等行為改變。這些癥狀在視力0.6以下時更為明顯,但個體敏感度存在差異,不能單純依賴癥狀判斷。
建議3歲以上兒童每年進行視力篩查,學齡期每半年復查。篩查發(fā)現(xiàn)視力低于0.8或雙眼差異超過兩行視標時,應及時轉診眼科。對于有近視家族史或每日戶外活動不足2小時的兒童,建議增加篩查頻率至每3個月一次。
近視防控需建立視力檔案定期監(jiān)測,保證每日2小時以上戶外活動,控制近距離用眼時間,使用20-20-20法則緩解視疲勞。已確診近視者應遵醫(yī)囑選擇框架眼鏡、角膜塑形鏡等矯正方式,避免度數(shù)快速增長。高度近視患者還需定期檢查眼底,預防視網(wǎng)膜病變等并發(fā)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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