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療皮膚癌主要有手術治療、放射治療、藥物治療三種方法。皮膚癌可能與長期紫外線暴露、免疫抑制、化學致癌物接觸等因素有關,通常表現(xiàn)為皮膚潰瘍、結節(jié)、色素沉著等癥狀。建議及時就醫(yī),根據病理類型和分期選擇個體化治療方案。
1、手術治療
手術切除是早期皮膚癌的首選方法,適用于基底細胞癌、鱗狀細胞癌等局限性病變。Mohs顯微描記手術能最大限度保留正常組織,對頭面部腫瘤尤為適用。廣泛切除術需保證足夠安全切緣,術后可能需皮瓣修復。手術前需通過皮膚鏡或活檢明確病理類型,術后需定期隨訪觀察復發(fā)跡象。
2、放射治療
放射治療適用于老年患者、手術禁忌部位或拒絕手術者。淺層X射線和電子線照射對基底細胞癌效果較好,總劑量需根據腫瘤厚度調整。治療期間可能出現(xiàn)放射性皮炎,需配合外用重組人表皮生長因子凝膠促進修復。對于已轉移的黑色素瘤,立體定向放射治療可緩解骨轉移疼痛。
3、藥物治療
局部用藥適用于淺表型基底細胞癌,常用5-氟尿嘧啶軟膏干擾癌細胞DNA合成。晚期患者可采用靶向治療如維莫非尼片抑制BRAF基因突變,或使用帕博利珠單抗注射液激活免疫系統(tǒng)。光動力療法聯(lián)合氨基酮戊酸散可選擇性破壞癌細胞,治療過程需避光防護。
皮膚癌患者日常需嚴格防曬,選擇UPF50+防曬衣帽和廣譜防曬霜。避免接觸砷化物、煤焦油等致癌物質,定期自查皮膚新發(fā)皮損。術后傷口護理應保持清潔干燥,放射治療后皮膚需使用無刺激保濕劑。均衡飲食補充維生素D和抗氧化劑,適度運動增強免疫功能。出現(xiàn)可疑皮損應及時至皮膚科就診,切勿自行處理潰瘍或增生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