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博禾知道
50人閱讀
脂肪肝一般建議每3-6個月復查一次,實際復查頻率需根據病情嚴重程度、肝功能指標、是否合并代謝綜合征等因素調整。
1、病情程度輕度脂肪肝患者可每6-12個月復查超聲和肝功能,中重度患者需縮短至3-6個月。
2、肝功能指標轉氨酶持續(xù)異常者需每3個月監(jiān)測肝功能,指標正常者可適當延長復查間隔。
3、代謝異常合并糖尿病、高脂血癥等代謝疾病時,建議每3個月同步復查血糖、血脂及肝臟影像學。
4、生活方式正在進行減重或飲食調整的患者,初期需每3個月評估干預效果,穩(wěn)定后可逐步延長間隔。
日常需控制體重、限制酒精攝入,定期監(jiān)測血壓血糖,出現右上腹隱痛或乏力癥狀應及時就醫(yī)。
百度智能健康助手在線答疑
立即咨詢